凌先生称,2008年9月12日,他在合肥百盛的金至尊珠宝品牌专柜购买了千足金黄金手镯一只,售价4123.84元,重量为18.41克。

  2014年11月7日晚上,凌先生的家人在合肥的另一家珠宝销售商处参加黄金换购活动。在旧手镯检验环节,检测人员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,无法回收旧手镯,不能参加换购活动。“最初是检测人员发现手镯火烧后质地较硬,用手掰动不易变形,感觉有问题,于是我们同意进行进一步检测。 ”凌先生表示,经进一步火烧检测,剪开手镯空心部分,就发现有明显白色物质。检测人员通过专业黄金检测设备发现整个产品黄金含量只有89%。随后,凌先生家人将手镯拿到合肥百盛金至尊专柜,专柜经理看过后,也表示产品有质量问题,但是需要凌先生家人自行找厂家沟通处理。

  之后,凌先生与手镯生产厂家金至尊实业公司的安徽区域经理进行了沟通。 2014年11月12日下午,凌先生得到的反馈是生产厂家调查后认定产品没有质量问题。之后,凌先生通过政府网站投诉,辖区工商所介入调解。调解期间,金至尊实业公司提出按照售价退还货款,并另行支付凌先生两倍售价金额作为赔偿。

  但是凌先生不接受,觉得金至尊实业公司对于事情的解决态度不积极主动,于是将其告上法庭。

  凌先生认为,黄金手镯产品经肉眼观察已明显有质量问题,同时经过专业检测,也显示存在质量问题。在千足金黄金产品中出现黄金含量仅为89%的现象,金至尊实业公司存在恶意欺诈,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,于是提出10倍的赔偿。

 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(鲁言记者唐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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